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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东方高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项目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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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 2018-03-20 07:47:54 作者: 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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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东方高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30吨第二代半导体新材料砷化镓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东海县东方高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年产30吨第二代半导体新材料砷化镓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 首先委托委托无锡诺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已于2017年12月编制完成验收监测报告。
噪声和固废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由东海县环境保护局组织通过验收,验收意见已于2018年2月9日形成。根据专家意见,公司完成了环保验收有关问题的整改。2018年3月16日,在公司召开本项目环保验收会议,验收组成员全部参加,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和看现场,经过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关于卫生防护距离,以及氯化氢总量控制指标问题实际情况与原环评和批复有出入,为此专门请环评单位进行论证分析,得出确定结论。以上情况记录在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一章中。
由此形成本验收报告,它由三部分组成: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报告的总结论为: 本项目各项污染物的排放指标都能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方面的环境保护设施合格有效,符合环保要求,可以通过竣工验收。
根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现将年产30吨第二代半导体新材料砷化镓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东海县东方高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01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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